星期四, 10月 27, 2005

FW: Mrs. Parks 離世

唔知大家面對佢o既處境的話,又夠唔夠勇氣站出來說不呢?

坦白講..我對自己能唔能夠咁做都有保留..


在此
謹向這位歷史上並不特別起眼的小人物致意..

Fro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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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朋友特別在百忙中抽了一晚,譯了 BBC 的報導
目的是希望不懂英文的網友也可看看 Parks 生平
可見小人物也可能改變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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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權運動標誌人物Parks離世
Parks曾因違反種施隔離法律被拘捕及控告

一九五五年, Rosa Parks在阿拉巴馬州的抗爭行動揭開現代美國民權運動的序幕。她於日前離世, 享年九十二歲。當年她拒絕在巴士上讓座予一白種男人, 激發了由浸信會牧師馬丁路德金組織的黑人集體杯葛巴士行動。

有關行動促成了一九六四年民權法案。據此法案, 種族歧視是不合法的。

Parks太太的律師說她於密芝根州底特律市家裡、在睡夢中離世。

民權領袖Jesse Jackson說:「她坐下, 叫我們昂然站立, 並擊倒分隔種族的銅牆鐵壁。」

「我有權利。」

Parks太太締造歷史時, 是一名四十二歲的縫紉工人。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 她在Montgomery市內乘坐巴士時, 有個白種男士要求她讓座。

她拒絕, 無視當時要黑人向白人讓座的規定。她因此被拘捕, 並罰款十四美元。

Parks太太並非首個在該市因拒絕向白人讓位而被扣留的黑人, 但她是首個挑戰有關法律者。她本來早已活躍於當地民權組織多年, 一直在尋找可用以抵抗該市種族隔離法律的案例。

她被扣補後, 當時尚未廣為人知的馬丁路德金牧師組織抵制巴士行動, 持續三百八十一日之久。

這抗議行動最終消除了交通系統內的隔離措施。

然而Parks太太丟了工作, 並多次接到死亡恐嚇, 被逼在一九五七年與丈夫遷居至底特律市。她在該市的民主黨國會議員John Conyes辦事處任職助理,
直至一九八八年退休。

Parks太太在一九九二年憶述當年的抗議行動時表示:「我拒絕站起來的真正原因, 是我覺得我和其他乘客有同樣的權利。那種不公等對待我們已經受夠了。」


她在一九九六年獲授總統自由勳章, 三年後再獲授國會金勳, 是美國平民獲授的最高榮譽。

國會議員Conyes形容她「幾乎像個聖人」。他說:「她很謙虛, 談吐溫和, 內裡卻有轟烈的信念。」



translated from:
http://news.bbc.co.uk/1/hi/world/americas/4373794.stm
BBC Obiturary on:
http://news.bbc.co.uk/1/hi/world/americas/4374288.stm
other links of interests:
http://en.wikipedia.org/wiki/Rosa_Parks
http://www.e-portals.org/Parks/
http://www.rosaparks.org/
http://www.time.com/time/time100/heroes/profile/parks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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