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28, 2005

隨筆 28/03

昨晚回家的路上,
忽然醒起早一兩個月跟 Dr.Kwan 的討論..

當時我提出的怪論...

作為三大意識形態批判家之二
尼采跟馬克思對宗教有截然不同的論述 (Discource)
尼采認為..宗教是一種所謂的卑微道德 (又譯:奴隸道德)
是在下者透過不斷的鼓吹及建構 (construct) (呢個字當時一定未有...),
嘗試改變強者的一種手法。
其存在的意義是在於對權力、超人的控制,
目的是為弱者服務,
保障這一群社會主體的權利,
因此,宗教、及一切不必要的道德價值,
是應該被廢棄的;
反觀,馬克思則認為宗教及其他的唯心價值,
是在上者透過灌輸這一類的道德規範,
企圖鞏固其權力基礎,
並為其權力來源建立一個具說服力的正當性。
因此,宗教及其他的唯心價值,是不可取的..

兩個相反的論述,卻得出一個相同的結論...

嗯....

死..唔記得左有 D 乜野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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