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3月 17, 2005

雜記一則

呢幾日o既事,令我諗番起九年前o個筆錢...
其實到呢一刻先發現,自己其實一路都仲內疚緊。

即使呢幾年,自己做過好多好多次好人,
少至幾百蚊港紙、幾千蚊台幣、多至幾萬蚊銀包,
我也選擇了一個似乎是最愚蠢的方法去處理..
還有樂施會的每月定期捐款...

可是,相對這些沒有到手 / 送出去的金錢而言,
我更在意的,是當年"到左手"o個二百幾蚊
(即使有百幾蚊最後自己都要嘔番出黎)

響信主之前,自己都講過唔少大話,
(可能信主之後都有.. :P)
但係真正傷害到人(包括家人),
而到而家都仲未有機會同佢 say sorry 的
就只有兩件—一件係呢件事,一件係同 Dan 有關..

《Crime And Punishment》裡面描寫得好好
比起 Crime,Sin 對一個人的影響可以更大...
Crime 或許能明刀明槍地殺死一個人,
但 Sin 卻足以把一個人折磨至崩潰——
就算o個個係一個天才...都唔會有例外。

冇當日o既事,或者...
我可能仲響 DB
可能做左另一個 Edward Choi,去左 Chicago...
又或者入左 CU Physics...
我會係點...
冇人知,但一定唔會係今日的我。

犯罪的內疚足以撕裂一個人,
而貪婪就正正會帶人犯罪...

我唔知你係邊個,
亦唔知你有冇機會睇到呢篇野
但係我想講,
墮落唔會只係一朝一夕的,
響《Crime and Punishment》入面
Raskolnikov 原本亦唔想殺 Elizabeth
但係,當佢決定左殺Money leader Ivanovna o既時候
佢已經冇其他選擇。

魔鬼只會讓人愈陷愈深...
嘗試去尋求主的寬恕吧!
主會讓你知道你應該怎樣去做的。

我會為你祈禱的。
這是我的承諾。

願主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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