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16, 2007

雜記三則

曾經有一段頗長的時間,
會以為自己與祂的關系,
已足以讓我接受任何的試探。
只是這幾星期
遇上的三件事
卻讓我又重新思考自己的能力。


當中所涉及的當事人,因為不同的原因,
還是當是 ABC 好了.

在事件一和二中的主角,
從外表 (和 / 或) 行為來看都不是可愛的人,
只是,面對這些不可愛的人就是否應該「隻眼開隻眼閉」?

假如你是我的話又會怎樣行?


四月某日,跟幾位朋友乘地鐵,
在地鐵車廂內遇上一個中年男子,
衣領上沾有一隻不知名的昆蟲,

可是,中年男子卻並未發現這隻昆蟲的存在。

此刻,身邊的友人紛紛退避三舍,
在隔鄰的車廂交投接耳、「細聲講,大聲笑」。

而我
卻選擇了跟在一起。

事後,心痛、內疚。

心痛的是友人們對那位中年男人遇上問題時的反應;
內疚的自己面對「群眾決定」時的軟弱,
不但不敢提醒他 / 她們的問題,
連站出來主動協助那個男人的勇氣也拿不出來。


更心痛的是,幾位友人都是基督徒。



又隔數日
深夜落街睇波

在梯間遇上一拾荒婆婆,
身旁有一傳出異味 + 滴水的黑色大膠袋
(個人估計應該是報紙)

從婆婆的神色,
應該是打算把這袋「戰利品」拖回家中,
留待早晨,拿到回收店變賣。

但,那袋「戰利品」對婆婆來說明顯是太重了..

在婆婆身邊擦過的一刻
內心掙紮、猶疑,
卻又決定繼續前行。

陣陣的異味、滴水的袋子、精彩的球賽,
彷彿都成了一個坐視的藉口。

對婆婆而言,
這大概不會有沒有甚麼特別,
每晚大概都總有十數人在她身邊匆匆而過..

只是..這是一個基督徒行的嗎?
這是一個基督徒不去行善的藉口嗎?


深夜出沒的拾荒婆婆,
卻總讓我想起撒瑪利亞井旁的婦人。


最後的一件,才不過是上星期五的事。

獻唱練習前,
才驚覺自己沒帶水樽,
匆匆到 Sci Po 的汽水機買蒸溜水。

$5.5 的蒸溜水,投進了 $6 ,
按道理應找回 $0.5 才對..
可是,汽水機卻依乎沒有了反應..

拍了一拍汽水機..
數十元的硬幣卻「傾瀉」而出。
想必也是這個汽水機之前的「戰利品」..

只是,同一時間,
身後卻又有一人在你身後等待..

距離練習時間仍有兩分鐘,
作為一個著了一整套 formal wear 的班員,
你身上的 Formal Wear 清楚表明了作為基督徒詩班班員的身份

你會如何處理這筆「鉅款」呢..?

1. 即時通知保安,將這筆款項轉交保安部,但無可避免會遲到

2. 暫時保管,直至練習完畢才交矛保安部,卻很可能讓身後的人誤會。
(而且身上的袋也斷不可能袋下這些硬幣,
否則思漢準會投訴有"硬幣交響樂"的了)

3. 地上執到寶!問天問地"手羅"唔到!獨吞!


只是,我卻選擇了最愚蠢的 4:
拿走自己的 $0.5 ,當乜事都冇發生過。

自己沒做錯事,卻給別人留下一個試探...

人生的抉擇太多了..


卻也想起上次在櫃員機"拾錢"的故事..
款項對我來說已不算是小數目,
但我更記得的卻是當事人失而復得的欣喜..

事後回想,
如果當時不是有一遊客在場的話,
我又會否追出去通知那個男人呢?

這個答案我永不會知道,
但我慶幸當時不需面對這個試探。

沒有留言: